剧情简介
三岁脱了开裆裤, 五岁开始不尿床, 十岁迎风尿三丈, …… 从来就没想过会成为一名战士的林铭, 整日沉迷于自己的美色不可自拔, 直到穿上军装,拿起枪…整个星空都成了战场
回复 夜语轻寒 : 两个问题,是做被族人使唤的王轻松?还是做被人追赶但只要没追上,就能醉生梦死的食材轻松?这还真是让人难·以·抉·择啊~~~什么?!做王要附带后勤、铲事以及长老说什么就办什么的技能?!wtf!居然还要立即!马上的生孩子?!连人选你们都定完了?!本王呢?!本王的意见就不重要了吗?!那本王想选择有丝分裂行不行?你们。。。竟然敢对本王的提议摇头!?明明就是一群好逸恶劳的渣凤嘛!为什么态度会这么强势!!??真是够了!凤族就改成禅让制的吧,我要去做个肉质鲜美,被人追赶的食材了!(手动再见)”
回复 陆呈何艺: 这部《鸣人大战纲手》这只是一本关于怪物虐人的故事……这一次,我想讲述的,或许不仅仅只是一个故事本书慢更新、快节奏,标题一目了然,日常章节字数1-3K不定,狩猎章节平均3000字,嗯,最后,作者有完本作品,节操有一定保障(我会告诉你们,我可是为这本书特意看了一百多集《动物世界》和《人与自然》的人吗?)
回复 九喵 : 十年前,他横空出世,音乐作品堪称经典,被称为天才歌手,音乐巨头。他签约雅思唱片,歌曲全网免费。十年后,他被雅思解约扫地出门,成了“落魄”歌手。可就在这时候,有网友爆出自己和平分手的女友,成了雅思最佳歌手。而且她竟然抄袭自己的老歌,甚至扬言,自己没有她红。一时之间,全网响应,热搜爆炸。曾经的歌迷们联手为他办理演唱会,只为他是那些年的青春记忆。原来,他从来都没有不红过,他只是比较低调,与世无争。他的名字叫——方凯。这场歌迷为他办的演唱会,他会来吗?。